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5年度我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校内专业课教师:指从事专业理论与专业技术(实践)课程教学的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依据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三、认定程序
(一)“双师型”教师需经过个人申请、教学系(部)初审、院级评议组审议、学院审核四个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对照认定条件,填写《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到其所在教学系(部)。
2.教学系(部)初审
各教学系(部)汇总《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专业评议组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由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3.院级评议组审议
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建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教学系(部)专业评议组初审通过的结果进行审议。
4.学院审核
人力资源部将院级评议组审议通过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学院党委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 7个工作日,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以备抽样复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按通知要求,组织“双师型”教师资格的初审及推荐工作。4月15日前,请将《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专业评议组评议情况一览表》、《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附件:
1、关于印发《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专业评议组评议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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